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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撤校长的职务!”这是最近教育部长周济被传媒广泛报道的一句话,这句话的前缀是,“哪个学校出现乱收费”。
教育部一位原监察局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1995年社会上关于教育乱收费的议论达到了高潮,“那年两会,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的焦点问题集中于乱收费与择校,他们提出的提案与议案达到了56件”。
与往年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有异的地方在于,今年启动这项工程的是中纪委。2月,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治理教育乱收费被确定为全国纠风专项治理的三大重点之一。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首先是要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由此开始的对教育乱收费治理,决定“9月15日开展全国性大检查”。而此次治理的领导机构——由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牵头,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参与。教育部官员解释说:“这样的规模,已经证明了这项工作被重视的程度。”
综合学校的乱收费项目,记者尝试分析出其乱收费的结构与比例,而对此的调查又因地区不同而结构不同。相对宏观的界定来自《中国教育报》:“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50%左右。”学校乱收费,其收费对象是学生,但获利单位却未必只有学校。
为深入地报道整治教育乱收费的现实,记者采访了北京、湖北与湖南重点和非重点中小学,接受采访的校长无一例外支持对乱收费的整治,还特别强调支持“对校长个人的审计”。
“消费者”在对教育进行投资时,因为学校的重点与非重点之别,使其选择成本增加,这一增量在记者的调查中被证明,它事实上构成了目前中国各类学校重要的发展动力。麻烦在于,因为其不规范,它又成为家长指责最多的问题。今年治理乱收费,最为明确的条款之一,就是对择校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中国教育报》: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50%左右
择校,教育供需双方的得已与不得已
湖南省一所城市重点中学的前党委书记、现任市政协文教委主任的李女士说起自己曾供职的那所学校,“湖南最早兴新学,是第一批的官学”。李主任从这所学校毕业,然后任教,做校长做书记,后来进入市政协。
李女士担任副校长的时候,分管的是后勤与基建,“因为我们学校是重点,所以当然有很多不够分数的学生要进来。当时的程序是,教委批条子,学校接受。同时作为交换,他们也帮我们解决一些问题。再后来,上面不准择校了,有的家长给钱,我们不敢收,就把我们新购的课桌凳椅发票给家长,他们报销。这样可以不走账,上面来查,我们也只有实物,发现不了”。
真正的变化,李女士的总结是,“发生在1993年”,“那时候,要求进入我们学校的学生太多,因此由学校打报告,报到教委,再由教委报到市长办公会。我们当时明确提出,要择校的一律要交钱,并且规定低于录取分数的标准。”
记者曾专门查阅1996年下发的《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这个行政性法规的第十二条里,这样写道:“普通高中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但是,这是针对“普通高中”的,“重点高中”并没有相应条款。
微观的学校财政结构及其运作
即使是省重点中学,李女士说,“可能也只能跟大城市的普通中学相比”,当记者拿出一份北京普通中学的财政收支结构数据与她讨论时,她仍吃惊其数目之大。
这是一所北京的附中(初高中都有),其校长描述他们这所有2000名左右学生的学校“刚刚进入北京示范高中的考察行列”,“用普通中学来定位是准确的”。其2002年的收支结构是这样的:总收入162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300万元(占总收入的80%),学杂费收入94万元(占6%),财政专户(捐资、择校) 226万元(占14%)。
如果考察其教师收入,去年教师总收入为610万元,按这所学校200多位教师来计算,平均人均年收入接近3万元。但其工资收入的构成,又分两部分:国拨工资(占工资比例的68%)与结构工资( 32%)。更为细致地考察,国拨工资部分,主要是按教师的职称来框定其收入结构,这叫基础工资,各学校在这一部分并无差别,除此还包含:书报费、洗理费、交通费、独生子女补贴、住房补贴与各项生活补贴。该校校长解释这部分工资,“都是国家直接拨付的”,但占教师收入32%的结构工资,“需要学校自己想办法”。
也正是因为结构工资存在,拉开了不同学校教师的收入档次。北京一位大学附小的校长描述好学校的苦恼是“如何提高待遇留人”,他比较的结果是,“重点校的教师,(收入)一般能高出两成左右”。
细察教育部已经处理的部分学校乱收费问题,虽然名目各异,但其目的除了弥补学校公用经费不足外,相当部分源自提高教育“结构工资”部分。麻烦之处在于,学校的乱收费,又延及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对学生乱收费的搭车收费。
教育成本与入学高峰
普通中学财政结构中的教师结构工资需要“学校另想办法”,而对像湖南桃源一中那样冲刺省重点中学的学校,则更有硬件投入的直接需求。而这种种需要,从目前实际的学校运作来观察,都选择了收取“择校费”等三项费用来满足其需求。湖南桃源一中校长王义生对此提出了一个有价值的观察角度:教育成本。王义生1988年任副校长,2000年任校长,他相对缜密地计算出一个桃源高中生一年的教育成本在3500元~4500元之间。对自己计算出来的教育成本,王校长也利用各种机会在湖南各地验证,结果是“可能长沙会比我们高一些”。
有了教育成本的基数,王校长下面的推演就有了逻辑前提。
目前对教师编制的定编方式有两种,一是班额制,一是师生比制,无论是北京,还是湖北与湖南被采访的学校,基本都采用师生比制,“因为这样教师数会稍稍多一点”。而师生比的比率是高中13个学生配一位教师,“这样算下来,52个学生的一个班,配4个教师。国家一年拨教育经费是4万元。重点中学每学年学费是2000元,52个学生总共就是10.4万元。”这两项之和是14.4万元。
如果取平均数,即一个高中生一年的教育成本为4000元,52个学生的成本则为20.8万元。成本与实际的收入相比,那么一个班级每年的教育缺口是6.4万元。
王校长据此提出他的问题:
“第一,每一个班级每年6.4万元的缺口如何弥补?第二,基建投入的缺口,又靠什么来弥补?”
在向记者谈及学校基建投入时,他强调说,最近4年“投入达到了4000万元,而申报省重点中学时只有2000万元。”其间的差额,不完全是因为为了达到省重点的标准而对基建进行“硬件”投入,相比于后面的原因,省重点的“要求”已经成为过去。重要的原因是,“目前生育高峰出生的孩子开始进入读高中的高潮期”。上世纪90年代末,桃源每年毕业的初中生只有7000多人,而今年达到了1.1万人,明年会达到1.4万人,2005年与2006年是高峰,将达到1.5万人,其后开始下降,直到2009年才会回复到8000人左右。“现在的校舍建设必须考虑到未来入学人数的变化。”
宏观的财政投入与增量发展
深入探究教育乱收费的原因,记者发现,接受采访的研究者,包括教育部官员坦陈的三大原因,与新华社报道的原因大体一致:缺乏监督、经费困难、资金截留——首先是学校受利益驱动,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其次是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学校自身经费困难;第三是教育资金被有关部门截留、挪用。
1985年北师大教授王善迈与经济学家厉以宁开始研究国家教育投入问题,王善迈告诉记者,当时他们选择了38个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国家进行教育投入分析,建立数学模型,算出其投入占GDP的比例。从时间顺序上看,这项研究后来形成的一个结果是,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纲要上,计划中国教育的投入2000年达到占GDP的4%。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满生向媒体提供的数字:我国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这几年略有增长,2000年为2.79%,2001年为3.19%,2002年为3.3%。
不过,从政策面来分析,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开始在结构上发生变化。教育研究者李祖超研究发现,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政府财政拨款进一步向基础教育倾斜,重点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与此对应的事实是,高中与大学非义务教育,相关研究者称,“开始半市场化运作”。即使以湖南省重点中学为例,1999年完成了全部重点中学高中与初中分离的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交“杂费”,而无“学费”。
高层的教育部官员与基层的实际办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结合其自身经验,都真诚地感叹,“中国的困难确实还是在发展中办大教育”。
在中国现实下寻找的增量发展之路,王义生说:“目前我们已经进入注意贫困生的问题。对那些正取生,却仍交不起国家规定的学杂费的,经过我们考察认定,已经开始免除其学杂费了。同时,每年还由家长与教师捐资成立扶贫助学基金,也向企业募资。这些加起来,每年大约有30万元左右,可以使接近300个学生受益。”即使已经进入相对良性循环的湖南桃源一中,王义生还是强调,“最为重要的是加大政府的投入,并且规范各种收费行为,特别要严惩乱收费。”
但是对中国现实下的这种增量发展之路,从学者的角度观察,持异议者并不是没有:“多元化的筹资体制改变了学校的行为,使其越来越偏离理想与道德的追求,而越来越多地成为经济利益的实体。当学校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超过了对理想与道德的追求时,学校就越来越变成了技能的训练场,甚至最终成为分数至上的考试训练场。”
记者在与一位知名学者讨论教育作为公共物品的属性时,他对现在教育与学校的困境给出的描述是,“发展与公平的矛盾”。